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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起新成屋雨遮屋簷不登記不計價

內政部務會報今天通過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修正草案,明定2018年起無論預售屋、新成屋的「屋簷」、「雨遮」,全都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登記的規定,一律不登記(不計坪)不計價,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,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
內政部官員說,從2011年5月1日起實施「屋簷、雨遮登記不計價」措施,但僅針對預售屋,不適用其他新建成屋,實施迄今超過5年,但常發生消費者混淆的情況,也發生屋主購買預售屋因屋簷、雨遮登記不計價,卻在以成屋賣出時又將屋簷、雨遮的坪數計價出售,造成炒作預售屋套利的投機亂象。
官員舉例,以台北市房價一坪7、80萬元計算,消費者當初把買預售屋不計價的「屋簷」、「雨遮」又用登記的坪數計價賣出,如果有2坪就淨賺1百多萬元,不但不公平,也造成消費糾紛。不過,因內政部日前徵詢部分業者、建商公會等意見,雖曾表達不宜修正的態度,內政部決定給予業者1年緩衝期,從2018年1月1日起,新建物申請建造執照,不分預售屋、成屋的「屋簷」、「雨遮」都不登記、不計價。
此外,目前新型態建物的地下層四周牆壁多採連續壁設計,因工法不同而有數10公分差異,如依現行規定依連續壁「外緣」為界測量登記面積,卻無法實際使用,顯失公平,且衍生虛坪爭議。內政部也修正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,從2018年起,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(牆壁中心)為界,以符合社會對健全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的期待。(徐珮君/台北報導2016年12月22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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